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天府粮仓”三年工作成效
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天府粮仓”三年工作成效
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天府粮仓”三年工作成效6月6日(rì),眉山永丰村绿意盎然的高标准农田旁,庄严的法槌声敲响,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此公开审理一起涉耕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jiūfēnànjiàn),庭审吸引村组(cūnzǔ)干部、种粮大户和周边(zhōubiān)村民100余人前来旁听。
牢记嘱托,法护粮安(liángān)。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媒体(méitǐ)行活动(huódòng)在永丰村举行,此次活动由四川高院指导、眉山中院主办、东坡区人民法院承办。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fù)院长张能,眉山市委常委(shìwěichángwěi)、政法委书记杨军,眉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等领导、专家出席活动。全国(quánguó)人大代表、永丰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雪平,省人大代表、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yǒuxiàngōngsī)董事长丁文军等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加。
启动仪式上,杨军在致辞中表示,三年来眉山两级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四川高院指导下,用专业与温情守护眉山每一寸耕地、每一粒粮食,以最有力(yǒulì)的实际行动(shíjìxíngdòng)筑牢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法治屏障,扛起“天府粮仓”首提(shǒutí)地的司法担当(dāndāng)。
张能表示,四川高院(gāoyuàn)将和眉山两级法院一道,在守正中(zhèngzhōng)实干,在实干中创新,在创新中拓优,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sīxiǎng)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推(zhùtuī)眉山将“天府粮仓”首提地建设成为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示范区。
“四川三级法院将法庭搬(bān)到田间地头,把司法服务送到了农民家门口。”李雪平代表表示,法院用司法力量守护(shǒuhù)着这片沃土良田。
风吹稻浪,巡回法庭正在开庭(kāitíng)。
冯某某(mǒumǒu)与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liánhéshè)(liánhéshè)(以下简称(jiǎnchēng)联合社)签订合同,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主要用于粮食种植。冯某某一直未支付租金且有部分耕地撂荒。联合社组织工人对撂荒耕地进行种植。联合社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8万余元及违约金,并支付种植费用4.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lìxī)。
案涉耕地在“天府(tiānfǔ)粮仓(liángcāng)”片区,东坡区人民法院富牛法庭把法庭搬到永丰村村委会。一大早,不少了解情况的村民就早早来到现场,对案件议论纷纷。“土地(tǔdì)流转出去了还要去管?”“荒了肯定(kěndìng)不得行噻。”
富牛法庭是涉农案件集中管辖专业法庭。开庭前,承办法官郑洋洋前往(qiánwǎng)案涉(ànshè)耕地现场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庭审中,法官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梳理焦点——违约金是否计算适当,被告(bèigào)冯某某应否支付(zhīfù)补种费用及利息?
经过审理(shěnlǐ),法庭当庭宣判:支持(zhīchí)联合社的诉讼请求,冯某某应当支付土地租金及逾期利息、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
宣判(xuānpàn)后,郑洋洋给前来旁听的村民摆起了稻田边的普法“龙门阵”。“法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或荒芜耕地。流转耕地经营权时,既要(yào)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yě)要确保土地得到有效利用。一旦出现耕地撂荒、闲置、“非粮化”等情形,相关责任人(zérènrén)必须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fèiyòng)。”
“今天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了解到司法对种粮(zhǒngliáng)人保护(bǎohù)的力度很大,作为一名种粮人,我们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前来旁听(pángtīng)的种粮户感慨。
“法院选取典型案件就(jiù)地审理,将巡回法庭开到稻田边(biān),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de)社会效果,不仅便利群众诉讼,更以直观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耕地保护法律知识,增强农民(nóngmín)群体的法治意识。”现场听完庭审,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表示,眉山法院开展稻田边的巡回法庭,是司法(sīfǎ)机关服务乡村振兴(zhènxīng)的创新举措,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
巡回审判后,眉山法院(fǎyuàn)举行司法保护“天府粮仓”新闻发布会(fābùhuì)。眉山中院(zhōngyuàn)党组书记(dǎngzǔshūjì)、院长付宝通报了三年来眉山法院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工作(gōngzuò)总体成效。2022年6月以来,眉山法院聚力实施“司法护粮”“司法助农”“司法兴业”三大行动,奋力(fènlì)书写“法护粮安”答卷。三年来,眉山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农纠纷及涉农业发展纠纷案件881件,执行到位涉农款项1.29亿余元。
在司法(sīfǎ)护粮方面,建成全省首批“天府粮仓(liángcāng)”司法保护基地,启动“天府粮仓”巡回办案点、“天府粮仓”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涉农案件专业法庭、“天府粮仓”法治(fǎzhì)研究中心、“补植复耕”司法修复基地等五项机制,构建起以(qǐyǐ)基地为支点、以机制为重点的“1+5”司法保护体系(tǐxì)。
在司法助农方面,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nóngyòngdì)、滥伐林木、生产销售假(jiǎ)农药等犯罪,判处复垦复绿5000余亩,推动在眉山8个粮食类现代农业园区设置巡回审判点(diǎn),支持保护“东坡大米”“丹棱(dānléng)柑橘”等农产品商标,发出涉农领域综合类司法建议书34份。
在司法兴业方面(fāngmiàn),建立涉耕地、涉粮(shèliáng)专业化审理模式,设立专业化审判法庭,探索眉山市(méishānshì)涉农纠纷案件集中管辖,设置12个“稻田里的法庭”涉农巡回审判点;与(yǔ)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签署(qiānshǔ)战略合作协议,深入研究农业发展领域的法治问题;将信息化建设(jiànshè)与多元解纷“眉山实践”相结合,建立涉农纠纷先行调解机制,超过80%的涉农纠纷在前端化解。
会上还发布(fābù)了6件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典型案例,包括非法(fēifǎ)占用农用地案、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督促职责公益诉讼案(sùsòngàn)、种子烘干合同纠纷案、“五调融合”化解水果买卖纠纷案、知名农企破产(pòchǎn)清算案、执行和解助农资企业重生案,集中展现了眉山(méishān)法院在守护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坚定态度和司法智慧。(详细案件请(qǐng)关注眉山中院官方公众号)
活动期间,出席嘉宾和媒体记者走进“天府(tiānfǔ)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巡回办案(bànàn)点、“浩然东坡(dōngpō)”助农普法站,实地感受了三年来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取得的显著成效。
6月6日(rì),眉山永丰村绿意盎然的高标准农田旁,庄严的法槌声敲响,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此公开审理一起涉耕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jiūfēnànjiàn),庭审吸引村组(cūnzǔ)干部、种粮大户和周边(zhōubiān)村民100余人前来旁听。
牢记嘱托,法护粮安(liángān)。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媒体(méitǐ)行活动(huódòng)在永丰村举行,此次活动由四川高院指导、眉山中院主办、东坡区人民法院承办。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fù)院长张能,眉山市委常委(shìwěichángwěi)、政法委书记杨军,眉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等领导、专家出席活动。全国(quánguó)人大代表、永丰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雪平,省人大代表、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yǒuxiàngōngsī)董事长丁文军等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加。
启动仪式上,杨军在致辞中表示,三年来眉山两级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四川高院指导下,用专业与温情守护眉山每一寸耕地、每一粒粮食,以最有力(yǒulì)的实际行动(shíjìxíngdòng)筑牢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法治屏障,扛起“天府粮仓”首提(shǒutí)地的司法担当(dāndāng)。
张能表示,四川高院(gāoyuàn)将和眉山两级法院一道,在守正中(zhèngzhōng)实干,在实干中创新,在创新中拓优,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sīxiǎng)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推(zhùtuī)眉山将“天府粮仓”首提地建设成为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示范区。
“四川三级法院将法庭搬(bān)到田间地头,把司法服务送到了农民家门口。”李雪平代表表示,法院用司法力量守护(shǒuhù)着这片沃土良田。
风吹稻浪,巡回法庭正在开庭(kāitíng)。
冯某某(mǒumǒu)与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liánhéshè)(liánhéshè)(以下简称(jiǎnchēng)联合社)签订合同,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主要用于粮食种植。冯某某一直未支付租金且有部分耕地撂荒。联合社组织工人对撂荒耕地进行种植。联合社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8万余元及违约金,并支付种植费用4.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lìxī)。
案涉耕地在“天府(tiānfǔ)粮仓(liángcāng)”片区,东坡区人民法院富牛法庭把法庭搬到永丰村村委会。一大早,不少了解情况的村民就早早来到现场,对案件议论纷纷。“土地(tǔdì)流转出去了还要去管?”“荒了肯定(kěndìng)不得行噻。”
富牛法庭是涉农案件集中管辖专业法庭。开庭前,承办法官郑洋洋前往(qiánwǎng)案涉(ànshè)耕地现场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庭审中,法官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梳理焦点——违约金是否计算适当,被告(bèigào)冯某某应否支付(zhīfù)补种费用及利息?
经过审理(shěnlǐ),法庭当庭宣判:支持(zhīchí)联合社的诉讼请求,冯某某应当支付土地租金及逾期利息、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
宣判(xuānpàn)后,郑洋洋给前来旁听的村民摆起了稻田边的普法“龙门阵”。“法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或荒芜耕地。流转耕地经营权时,既要(yào)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yě)要确保土地得到有效利用。一旦出现耕地撂荒、闲置、“非粮化”等情形,相关责任人(zérènrén)必须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fèiyòng)。”
“今天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了解到司法对种粮(zhǒngliáng)人保护(bǎohù)的力度很大,作为一名种粮人,我们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前来旁听(pángtīng)的种粮户感慨。
“法院选取典型案件就(jiù)地审理,将巡回法庭开到稻田边(biān),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de)社会效果,不仅便利群众诉讼,更以直观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耕地保护法律知识,增强农民(nóngmín)群体的法治意识。”现场听完庭审,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表示,眉山法院开展稻田边的巡回法庭,是司法(sīfǎ)机关服务乡村振兴(zhènxīng)的创新举措,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
巡回审判后,眉山法院(fǎyuàn)举行司法保护“天府粮仓”新闻发布会(fābùhuì)。眉山中院(zhōngyuàn)党组书记(dǎngzǔshūjì)、院长付宝通报了三年来眉山法院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工作(gōngzuò)总体成效。2022年6月以来,眉山法院聚力实施“司法护粮”“司法助农”“司法兴业”三大行动,奋力(fènlì)书写“法护粮安”答卷。三年来,眉山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农纠纷及涉农业发展纠纷案件881件,执行到位涉农款项1.29亿余元。
在司法(sīfǎ)护粮方面,建成全省首批“天府粮仓(liángcāng)”司法保护基地,启动“天府粮仓”巡回办案点、“天府粮仓”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涉农案件专业法庭、“天府粮仓”法治(fǎzhì)研究中心、“补植复耕”司法修复基地等五项机制,构建起以(qǐyǐ)基地为支点、以机制为重点的“1+5”司法保护体系(tǐxì)。
在司法助农方面,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nóngyòngdì)、滥伐林木、生产销售假(jiǎ)农药等犯罪,判处复垦复绿5000余亩,推动在眉山8个粮食类现代农业园区设置巡回审判点(diǎn),支持保护“东坡大米”“丹棱(dānléng)柑橘”等农产品商标,发出涉农领域综合类司法建议书34份。
在司法兴业方面(fāngmiàn),建立涉耕地、涉粮(shèliáng)专业化审理模式,设立专业化审判法庭,探索眉山市(méishānshì)涉农纠纷案件集中管辖,设置12个“稻田里的法庭”涉农巡回审判点;与(yǔ)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签署(qiānshǔ)战略合作协议,深入研究农业发展领域的法治问题;将信息化建设(jiànshè)与多元解纷“眉山实践”相结合,建立涉农纠纷先行调解机制,超过80%的涉农纠纷在前端化解。
会上还发布(fābù)了6件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典型案例,包括非法(fēifǎ)占用农用地案、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督促职责公益诉讼案(sùsòngàn)、种子烘干合同纠纷案、“五调融合”化解水果买卖纠纷案、知名农企破产(pòchǎn)清算案、执行和解助农资企业重生案,集中展现了眉山(méishān)法院在守护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坚定态度和司法智慧。(详细案件请(qǐng)关注眉山中院官方公众号)
活动期间,出席嘉宾和媒体记者走进“天府(tiānfǔ)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巡回办案(bànàn)点、“浩然东坡(dōngpō)”助农普法站,实地感受了三年来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取得的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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